今日,混迹于一日系小偶像团体之专属论坛中,又碰上一常见之口角冲突来。
缘起一友人以平日习惯之绰号称呼某小偶像,虽然,所谓绰号,其中当必有戏噱之处,说者本就无心,然该偶像之粉丝深以为不敬,遂呼天抢地,当作天大一件事情来看待,于是论坛上你来我往,生出一段小风浪来。
某年下小友,深爱某年轻偶像,但每与某几粉丝相谈之后,常郁闷状,余等每问,[与同道者谈,善也,胡竟不喜?] 伊答,[彼等言谈心情,皆以此人天上少有,世界无双,理当为人人争亲近之。此等态度为吾郁闷之症结也,量不过区区一小明星,何足夸赞至此也。]
嘿嘿,难道这就是所谓的“自恋”吗?把自己喜欢的人或物抬到高处,借以彰显自己的品味非凡,与众不同,非但喜爱偶像的心情有这样的成分,就算是名人骚客,也逃不了干系,其中突出的,我想到了余秋雨先生,先生常将自己的师长和周围的人士描述成那贝壳中几百年生出一次的明珠,而事实如何,当然不须在下来唧唧歪歪了。
其实自恋本不是坏事,人多少都有些自恋,或者说,人多少是应该有些自恋的,齐桓公的某臣(太久不温习东周列国,忘了,sigh)杀其子烹之以飨桓公,桓公深以此人忠心不二,鲍叔牙道,此人连自己的儿子都不爱,怎么能爱君王呢。儒家所谓老吾老及人之老幼吾幼及人之幼,就是如此现实考量的结果。
不过,自恋有个分寸才好,比如今天与友人口角的小妹妹(权当是小妹妹吧),平日每每以“美人”等肉麻词汇称呼所爱之小偶像(男性),摆出一副是个人就得爱她所爱想她所想的样子,
这对我们这种完全不觉得该人为“美人”的人来说,该是多么大的精神污染啊,但是我们平时不也没说什么么,为何偏偏别人无心叫一声绰号就挑脚成这样呢,还要大吼大叫搞得世人皆知以为受了什么天大的委屈似的,就未免自恋得过头了吧。
